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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对2018年度发表的教育论文进行评审奖励的通知
[ 发布时间:19-02-27 来源: 作者:jks 浏览:34 ]
关于组织对2018年度发表的教育论文进行评审奖励的通知 附件1: 附件2:: 附件3::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室 2019年2月27日
本区教育系统各单位、部门:
根据溧教[2018]28号文件《关于印发<溧水区教师论文发表奖励办法(修订)>的通知》要求,现组织对我区教师于2018年度发表的教育论文进行评审奖励,具体事项如下:
1.奖励对象和条件、奖励程序、奖励要求等见下面的“附件1”。
2.需提交的材料:
(1)“溧水区教师论文发表奖励申报表”(见附件2)(本表需复印粘贴在档案袋封面)
(2)论文发表的刊物原件
(3)打印(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”网站上“期刊/期刊社查询”栏目)有“该刊物名称的页面”(并加盖单位公章)
(4)打印(“万方数据资源系统”或“清华同方中国知网”或“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”网上)有“该论文的作者、单位、论文题目的页面”(并加盖单位公章)
(5)档案袋(以上四份材料装入档案袋中)
(6)另外,单位需提交本单位的“溧水区教师论文发表奖励申报汇总表”(见附件3)纸质稿一份,该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邮箱:lsjyjjks@163.com。
3.材料(档案袋和申报汇总表纸质稿以及“申报汇总表”电子稿)由单位统一上交(发送),上交(发送)截止时间:2019年3月28日。
4.“杂志级别”分为省级、国家级、核心期刊、人大转载(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转载)共四种。
5.在2018年度《溧水教育》上发表的论文不需要教师申报,由教科室直接组织评委进行评审并按有关程序奖励。
论文发表奖励办法.doc
论文奖励申报表.doc
论文发表奖励申报汇总表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