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溧水区关于江苏省智慧校园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
[ 发布时间:19-09-30 来源: 作者:管理员 浏览:0 ]
各相关学校: 根据省教育厅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开展江苏省智慧校园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要求,为做好相关学校的省级智慧校园审核认定工作,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 一、审核认定范围 2018-2019年南京市智慧校园创建学校,具体名单: 第二高级中学、石湫中学、孔镇中学、晶桥中心小学、明觉初级中学、第一初级中学、状元坊小学、洪蓝中心小学、白马中心小学、游府西街小学溧水分校、省溧中附中、东屏中学、和凤初级中学、石湫中心小学、实验小学、晶桥初级中学、洪蓝初级中学、金陵中学溧水分校、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、云鹤初级中学、和凤中心小学、特殊教育学校、柘塘中心小学、白马中学。 二、审核认定程序及要求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,请相关学校安排落实此项工作,于10月16日前完成学校网上自评申报,2018年通过南京市智慧校园评审的学校也要按要求完成网上自评申报;10月20日前将按要求完成区级初审推荐;10月30日前完成市级复审推荐;11月20日前迎接省级复核抽查工作。 三、其他事项 请各校认真做好省级智慧校园的审核认定工作,及时登录省智慧校园管理平台http://jyxxhd.jse.edu.cn/zhxy下载文件附件,并按照要求完成申报和审核工作,上报至省平台的数据及材料必须经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核,2019年度南京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审直接使用省平台数据,无需另外上传,校级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已经单独下发至管理员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联系人:魏建生,联系电话:57212374 。 附件: 3.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申报支持材料模板(供学校汇总材料参考) 附件下载 溧水区教育局电教中心 2019年9月29日
溧水区关于江苏省智慧校园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