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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南京市、溧水区2019年度教育案例、教育叙事评比的通知
[ 发布时间:19-03-01 来源: 作者:jks 浏览:1516 ]
关于组织南京市、溧水区2019年度教育案例、教育叙事评比的通知 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中专校: 2019年度市、区教育案例叙事评比工作已正式开始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征文内容 本年度案例、叙事评比包括教育教学各方面的实践及探索,具体参见征文的分类。 每篇文章篇幅一般在2000——6000字为宜。 二、征文的分类 为了便于文章的登记、归档、查阅和评比工作,参评文章分为以下30类:中学语文、小学语文、中学数学、小学数学、英语、思品教学、德育(包括班主任工作)、心理、化学、物理、历史、地理、生物、科学、幼教、职教、信息技术、音乐、体育、美术、教育科研、教育管理、卫生保健、小班化、做中学、特殊教育、综合实践活动、教师教育、少先队、其他(以上类别未涵盖的文章均包括在内)。 三、征文征收要求 1.文本的要求 参评文章需登录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官网进行网上申报。参评文本排版要点如下: (1)文章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。 (2)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。 (3)每段首行缩进2个字符。 (4)全文为1.5倍行距。 注意:本次评比为匿名评比,教育案例、教育叙事的正文中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、单位等信息。如违反此项规定,责任将由作者自负。 2.注意事项 (1)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。 (2)文章作者仅限一人。 (3)每位老师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(按照南京市教育局教育学术委员会的相关规定,同一人同一时间参加同一部门的征文评选,只能有一篇文章获奖,以最高等次为算)。 (4)参评文章未获奖、未发表。 (5)参评文章需经过学术不端查重系统的检测。 (6)2019年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“论文案例和个人课题”平台升级,升级后的新系统,需通过“南京智慧教育云服务认证中心”的统一身份认证账户登录。第一次登录时,登录教师的个人信息要和原有“论文案例和个人课题”平台的账户信息相匹配。请教师网报前,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。具体操作步骤详见:“论文案例和个人课题” 升级系统的使用说明。 四、征文征收 此期间没能网上成功提交的文章,将无法参加市级评选。网报成功后,打印《封面》和文稿,并上交学校教科室。各学校组织初评,并填写上报目录(附件1),于4月18日将目录发送到lsjyjjks@163.com,同时将纸质文稿交送到区教科室。区教科室将对征文进行评选,根据市教科所规定的名额,择优推荐250篇到市里参评。 4.案例叙事不得抄袭,若发现有抄袭行为的除不能获市级或区级奖项外,届时将公布抄袭的教师姓名和单位(有抄袭行为的市教科所会将教师的单位、姓名、案例题目反馈给区教科室的)。 5. 获奖证书妥善保管,遗失不补,后果自负。 6.案例网上申报操作过程中有问题,可加服务QQ:2045124848、602067285 或 致电服务电话:025-84598503转111/107咨询。工作时间:周一到周五9:00——17:30。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室 2019年3月1日
征文的征收分为两类情况进行,请教师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:
第一类情况:参加市级案例叙事评选的教师,需要进行网上申报。网上申报时间为:2019年3月18日10点起至4月17日18点,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:南京市2019年度优秀教育案例、教育叙事征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。
第二类情况:没能按时网上提交的教师,或者不愿参加市级案例叙事评选的教师,均可上报纸质文稿参加区级案例叙事评选。参评教师需填写《溧水区教育案例叙事参评申报表》(附件2),装订在文章首页,上交学校教科室。各学校组织初评,并填写上报目录(接在附件1的目录后面,不填编号和身份证号),于4月18日将目录发送到lsjyjjks@163.com,同时将纸质文稿交送到区教科室。区教科室将对征文进行区级评选。
五、补充说明
1.区级参评的文章同一人最多可交两篇,且是非同一学科的。
2.同一篇文章不可以交来两份(既有市级参评的封面,又有区级参评的封面)。
3.推荐到市里参评的文章若获市三等奖或没获奖,不再补办区一等奖证书。